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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主观: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的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十八条

申请执行,应向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申请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

材料。如果委托他人申请,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复印件。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明;(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意见】

1.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的原件。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申请书、刑事判决或裁定的财产部分、公证机关出具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等。

3.申请人主体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委托材料(确需委托的提供)

律师的: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

公民的:授权委托书、公民函、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近亲属的:近亲属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复印件。

去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解析:

申请 强制执行 需要向提交的材料:需要向提交一份申请 强制执行申请 书,还有申请人的 身份证 复印件, 判决书 或者调解书,一般应当向 一审 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 继承人 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 继承 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 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中华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一般申请执行需要带什么资料嘛

一般申请执行需要的材料有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可能有的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一、一般申请执行要哪些材料?

公民向提出诉讼,判决结果,结果具有强制性。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是个人的,申请人要签字署名和手印。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都要体现在申请书上。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采用黑色钢笔或者水笔书写,使用A4纸打印,要用原件,不能只携带复印件。

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果委托他人申请,委托人携带授权书,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律师,还有律师事务书和律师本身的职业证明资格证。有的申请还有提交被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

3、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件,应该要求仲裁机构提供证明生效的文件或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收到的回执文件。如果是行政机构的法律文件,应该加上申请人签收的回执信和举证材料。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在现实情况中,最重要的材料还是被申请人的财产证明,往往很多的权利人胜诉但是最后却执行不了,都是因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不清晰,也不知道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也是有很大困难。所以无论是自己调查还是委托律师或者第三方负责调查,都要弄清被申请人的财务线索。如果发现被申请人在此过程中转移财产,可以申请限制人身自由,冻结财物资产,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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