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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关于试岗期(员工手册关于试岗期的内容)

用工单位试用期成了廉价劳动力的陷阱

用工单位试用期成了廉价劳动力的陷阱

试用期是最不稳定的阶段,试用期的工资可多可少,可有可无;试用期一到,单位可以留用,也可以不留用。一些单位利用试用期使用廉价的劳动力,商场将试用期巧妙地安排在销售黄金期,等这个繁忙的黄金期过了,商场大赚一把后,员工的试用期也就到了,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急需技术人员时就人员使用廉价劳动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时也就是到试用期已满被“炒”的时候。

200多名员工突然被“炒”

前不久,刚被一家大型商场以试用期已满不合格为由被“炒”的小王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这家商场营业员,经过严格选拔她被这家商场选准,当时商场承诺,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为600元。刚进商场时,由于是商场开业期间,工作特别忙,每天晚上加班到12点左右,有时到凌晨2点多。商场开业期间的工作刚做好,就进入元旦、春节销售黄金期间,商场为了加大产品销售,让每位员工加班,每天上班时间15个小时以上,由于下班晚,员工坐不上公交车,只好坐出租车回家,一个月的出租车费就超过了400元。为了以后有个较为固定的工作和每月600元的收入,商场的.每个员工都任劳任怨,特别是商场的女员工们,有的由于下班回家太晚,出现路上被打劫的情况,有的孩子老人病了也没人照顾,但商场管理特别严格,如果员工出现请假、迟到、早退等现象,试用期就会不合格,以后的工作也就难保证,所以每个员工都会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商场安排的各项工作。在春节期间,人们都在跟家人一起过年,这些员工依然不放假,商场仍然安排加班。

三个月过去了,小王认为她成为正式员工了,可到3个月零20天时,她和商场的其他200多名营业员同时接到商场的通知:“你们被辞退了,准备回家吧。”200多名员工的转正梦一下消失了,商场给员工发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商场为什么不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定?《员工手册》中还规定,试用期满后,员工如果被辞退,商场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人,另外还要给辞退员工发放30天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可是商场有关又拿出商场内部的一套《文件》,里面规定员工试用期为3至6个月。就这样,200多名廉价的劳动力被这家商场轻松的使用了,为商场创造了巨大的财富,而这些员工又得到了什么呢?

一年时间给老板白干了四次

从西安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小周去年一年给老板白干了四次,但至今依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去南方“谋生”。小周2004年毕业后,专门又学习了计算机平面设计方面的有关知识,回西宁后就专门找这方面的工作,由于有计算机方面的多项才能及等级证书,工作很快就找到了,去年3月份开始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当时这家公司招了10名计算机平面设计人员,公司给每人配置了一台计算机,按照公司的要求设计住宅建设的平面图。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这些人员说:“试用期工资不发,试用期后工资每月为1500元,在的10个人中只选4人。”就这样,每位新招的员工不顾一切,加班加点,通过查资料等方式精心设计,10天之后,他们已经设计出比较好的平面图,此时公司对的人员开始淘汰,但被淘汰人员的工作成果多数被公司采用了。40天之后,设计已经完成,此时只剩下4人了,突然有一天公司通知这四人到总经理办公室去,小周认为这下肯定被公司录用了,但没想到的是总经理说出了令人失望的话:“公司重新研究决定,只能留一名平面设计人员。”包括小周在内的其他两人也走出了这家房地产公司的大门。在此之后,小周在一家广告公司和两家房地产公司同样遇到了如此情况。小周对记者说:“有些房地产公司不会经常使用计算机平面设计人员,到使用这样的人时就到上,刚到的人员为了留住工作,往往工作都非常出色,但完成工作之后,这些公司就会淘汰人员,获得了大量的免费劳动成果。”

试用期不要做廉价劳动力

近几年,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一些用人单位抓住这一特点专门利用试用期使用大量廉价劳动力。用人单位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辞退了人员,因为试用期的工资低甚至不发工资,这些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赚廉价劳动力。一些商场到销售黄金期到来之际大量营业员,等黄金期过了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房地产公司和广告公司在用人之际,也会利用“试用期”的幌子使用廉价劳动力。一些从事品、、化妆品的销售公司借设办事处之名,以高薪“市场部经理”或“业务经理”,引来众多的应聘者,有的人好不容易熬够试用期,公司却借口考核不过关,一纸通知让其走人,应聘者也是当了一回廉价劳动力。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试用期成为廉价劳动力让不少应聘者受损,这应该引起全的关注,应聘者也应该清醒头脑,详细掌握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后再去应聘,不要让自己成为廉价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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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中明确写试用期要考核才能转正是否违法

合同若约定,则一般不违法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一份,否则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其他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增加了成本。同时,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的,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试用期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期限超过规定的无效,如果超过部分已经实际履行,则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归纳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 劳动法 》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 合同法 》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中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随着毕业分配制度的变革,企业用工制度的变化,实践中见习期制度已经不多见,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三、新、旧法关于试用期规定的细微变化

(一)试用期期限的变化。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较以往的规定更加具体: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试用期限:

旧法: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新法: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试用期限:

旧法: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可得出结论,二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可达六个月。

新法: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有关试用期适用的变化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

旧法: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约定试用期。

新法: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的适用

旧法: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新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工作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化,或者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四、用人单位以其它形式或口头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当然不可能存在,所谓皮之不附,毛将焉存?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如果还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试用期,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首先,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无试用期,其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用人单位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为了制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权益,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的是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该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视为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

六、试用期内是否需缴纳保险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试用期工资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的,则二者取其高。

八、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方法

导语:新员工是公司的新血液,是企业活力的重要来源。如果新员工在一个新的环境中不能有好的引导和培训,很多新人就会感觉被冷落,就会承受压力较大,特别是现在那些8090后,他们更是需要在试用期HR们带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1、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对于新员工进公司后,企业必须建立规范、完整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体系,确保从员工行为礼仪,员工手册,企业文化,产品知识,岗位操练等方面实施全面培训教导,包括一切应知和应会以及岗位所需的基本要求。在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要进行全面考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做好新员工环境熟悉引导工作

新员工入职后,前两周是适应期中压力的阶段,如果HR部门能充分利用好这个契机开展引导工作,可以大大提高新员工稳定性。此时新员工参加了入职培训后,本身对企业有了一定了解,如果在HR和新人直接上司带领下,再进一步去现场适应和了解企业的整体布局情况,宣传推广企业文化、价值理念、规章制度及发展远景与规划,增强新员工对企业的信赖度。

3、做好新员工团队融合

任何新员工加入时,无论是从事与以往相同的.岗位工作,还是职位上有所提升,都面临对新工作的重新认知和定位,面临对新技术、新操作、新要求、新环境的熟悉,此时HR部门一定要正确引导新员工融入他所属的团队,安排其直属或直线主管带领新员工快速地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环境。

4、做好新员工关怀、沟通工作

在试用期内,HR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与新员工本人及其直线主管保持有效沟通,同时要做好沟通记录。进一步掌握新员工自身素质与岗位要求间的匹配程度,了解新员工在新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和存在的不足,新员工有哪些困难?有哪些心理不适和压力?都要积极正面地沟通。同时,作为HR部门对工作和生活上确有困难的新员工要展开帮助行动,使之解除后顾之忧,建立起对团队和同事的认同度。新员工在试用期不可以避免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果没有及时的沟通,困惑、焦虑、无助的情绪就会不断积累,最终摧垮新员工走完试用期的信心。因此,HR部门和直线部门一定做好新人试用期的关怀帮助。

5、做好新员工评价管理工作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是需要分阶段进行评价的。而不是等要一个月或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才进行评价,新员工试用期评价是岗位转正的重要依据。因此,新人在试用期做了什么主要工作?是主持工作还是配合工作,其要求的标准不一样。新人在试用期内的评价一般包括:工作态度表现、工作行为表现、工作业绩表现、岗位适应性与匹配度等几个方面,评估的主体一般部门直接、与岗位相关联的平行部门评价、人力资源部门评价等,对不同阶段的评价结果要告之新员工,同时有必要与新员工进行有效沟通,达成共识,帮助新员工对绩效结果进行恰当认知,做出工作改进和调整。 当然,新员工能不能顺利通过试用期,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他自身的能力和素质。这也是我们在时做好对新员工的甄选面试工作中要注意的。而在试用期里,HR只有做好了以上新员工入职管理的五件大事,共同来关注新员工,帮助新员工,协助他们更加快速地融入团队,才能使新员工平稳度过试用期,成为企业铁骨脊梁。从而让我们的工作地收官,让之前的劳累奔波不至于白干。

我们公司以前的员工手册上写明,试用期未满的员工提出离职,只发放工资的80%,不全额发放,这样合理吗?

公司应当全额发放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可以提出离职,但应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试用期未满的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应当以试用期的工资为基准并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公司员工试用期规定1——3个月,我们是不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的,转正再签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试用期也算合同的期限,人家在公司上班了,试用期内双方若

不合理,可查《劳动法》的试用期相关条款。

员工手册模板,各行业通用版?

员工手册模板,各行业通用版(部分)

试用与转正

1.员工试用期在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依法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公司也有权在试用期间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至3个月。

2.员工试用期满前考核合格的,可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总经理审核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需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劳动合同

1、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答署书面劳动合同。

2、公司与员工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解聘等工作。

4、公司行政人事部实施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具体如下:

1.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及解除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办理。

2.行政人事部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并负责对劳动合同进行动态跟踪。

试用期间怎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试用期间怎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每个求职者在进入一个新公司的时候,公司都和新员工都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有的公司可能也会以各种理由无故辞退员工或者克扣、工资;我们可能不清楚相关规定,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在试用期间怎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试用期间怎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1

1、可以单独约定《试用协议》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只签定单独的《试用协议》无效,约定的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且还白白浪费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记载入职后试用期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仅凭借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记载了试用期为1个月,该记载无效,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缴纳保险?

因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缴纳保险,因此,试用期必须缴纳保险。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间怎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2

难道未签合同就只能忍气吞声?当然不是。在这种时候,反而更需要有积极的态度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实际上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的时候,是需要明确试用期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的。有的'劳动者可能会在试用期内主动与劳动者辞职中。那么,试用期没有签合同辞职有工资吗?有的话,又该如何?下面,就由我来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试用期没有签合同辞职有工资

试用期内没签合同离职应该发放工资。只要劳动者在单位上班,实际上就确认了雇佣关系,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实际上都已经有雇佣关系的事实,需要支付工资。

二、途径:

1、和HR协商解决

最佳方式是尽可能和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一般企业都不希望自己牵扯进经济,因为这样或多或少会对企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当然,在协商前你要有充分的准备,即提供给对方你在该企业实际工作过的证据,如考勤表、打卡记录等。如果除此之外,你还有其他证据就更好,如追要工资时的录音记录,总之,越多的证据对你越有利,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也越大。

2、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失败,那只能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除了上一点提到的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之外,了解仲裁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之后,特别要注意申诉时效: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如果超过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总之,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职场中要学会保护自己。任何行为都只是后话,“防范”才最为重要。在入职前,劳动合同、纸面薪资凭据等一些必要的材料必不可少,万不可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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